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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毕业生申领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补办高等学历毕业证明书工作的通知,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后,可申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现将办理流程规定如下:
一、刊登遗失声明 函授毕业生首先需在河北省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中信息如下:学校名称、专业名称、毕业年限、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姓名及毕业证书编号。 二、查询并复印相关材料 函授毕业生需到学校档案室查询有关本人的新生录取登记表及在校的学籍考绩表并复印(联系学校档案室查询:0311-85337575)。 三、填写申领登记表 打印附件“函授毕业证明书申领登记表”,按表内说明填写,其中“证明书编号”和“证明书打印日期”两项不用填写。 四、提交材料 函授毕业生备齐以下材料后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到学校。学校收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学府路校区继续教育部),收件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311-85028035,0311-85028033。 需提交材料: (一)登记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五、提交电子照片 函授毕业生需将上述“二寸浅蓝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zhujie@hepec.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申领毕业证明书电子照片”,以便学校更新学信网相关信息。 六、领取毕业证明书 学校办理好毕业证明书后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寄送给函授毕业生。 特别说明: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不予办理毕业证明书。
附件:毕业证明书申领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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